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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0元/年
天津市公安河北分局投影机项目询价采购邀请函HBGP-2008-0104
行业类型 投影仪
开标日期 2008-06-23
发布时间 2008-06-23 09:02:18
内容

 




  受天津市公安河北分局的委托,天津市河北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以询价采购方式,对投影机项目(项目编号:HBGP-2008-0104)实施政府采购。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,并提供采购人要求的货物。
  一、   货物需求
  (一)          采购货物技术要求、数量:
  




序号
  


货物名称
  


推荐品牌及技术需求
  


计量单位
  


数量
  


交货期
  




1
  


投影机
  


  SONY CX160 3600流明/分辨率1024*768
  


  


  2
  

现货
  




2
  


幕布
  


  玻珠电动幕布100寸
  2.03*1.53
  


  


  2
  

  现货
  



3
  


投影机支架
  


  


  


  2
  

  现货
  




  (二)交货地点:采购人指定地点。
  (三)保质期:由供应商提供合理的期限。
  (四)付款方式:提供的设备、仪器安装、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5日内支付合同总额100%的货款。
  (五)在河北区政府采购中心第一次参加投标报价的供应商,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法人授权书及所投产品的代理、授权证书、经销许可证明等。多次参加河北区投标报价的供应商,只需提供所投产品的代理、授权证书、经销许可证明等。
  (六)属于《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》中的投标产品,须提供3C认证证明。
  (七)供应商按本项目的要求提供报价、验货方式、联系方式等具体内容。
  二、报价要求
  (一)报价以人民币填报,同一种货物仅允许提供一个报价、一种品牌。
  (二)供应商的报价应含设备主机及附件货款、运输费、运输保险费、装卸费、安装调试费、培训费及其它应有的费用。供应商所报价格为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后验收合格的最终价格。
  (三)供应商须在报价文件中列明设备及配件清单、备品备件清单和随机附件清单等。
  (四)请供应商于2008年6月23日上午10:00点前将报价文件递交(或传真)至河北区政府采购中心(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84号)。
  三、成交供应商产生办法
  本着“公平、公正、诚信”的原则,依据《政府采购法》第四十条第四款 “符合采购需求、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”,确定成交供应商。
  四、采购代理机构:天津市河北区政府采购中心
采购单位:天津市公安河北分局



公司名称 河北区政府采购中心
公司网址 www.ccgp-tianjin.gov.cn/tj-hebeigp.jsp
联系人
电话 26296175、26296177
详细地址 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84号
E mail hbqzc@163.com
传真 26296175
邮编 30014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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