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加强政府采购监管的若干建议 扩大宣传,切实提高对依法采购重要性认识 政府采购作为一种高效、先进、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财政资金分配、使用、管理制度,其运行和迅速发展,必须要有法律作保证,这个法律保证就是《政府采购法》。没有《政府采购法》,政府采购制度的优越性就发挥不了。贯彻实施《政府采购法》是最大限度地发挥政府采购制度优越性的最基本、最有效的措施和手段。只有不断提高对依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重要性的认识,才能在实际工作中增强贯彻实施《政府采购法》的自觉性。要进一步加强宣传,加强法规学习,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。当然,目前政府采购中出现的一些问题,不是政府采购行为一种制度本身的问题,而是操作中的问题,也正是《政府采购法》所要加以规范的。扩大政府采购宣传,应注重实效,找准抓手。一是以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为手段,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形式,加强政府采购法规知识培训,不断提高社会各界的认识,尤其是各行政机关和领导的认识,使政府采购法深入人心,把实行规范的政府采购变成社会各界的自觉行动。二是以开展执法检查为切入点,通过对单位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情况进行公开报道,扩大政府采购的社会影响。三是以规范化管理为目标,持续不断地宣传政府采购管理制度,增强管理工作通明度,变监管部门单一行动为全社会共同行动,齐抓共管,合力推进。 多管齐下,完善政府采购方式管理 从一定意义上讲,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是政府采购制度的精髓所在,是“三公”原则的集中体现。政府采购方式的选择,特别是对公开招标方式的充分运用,不仅有利于增强政府采购工作的计划性,而且有利于促进政府采购工作健康有序发展。大量的实践证明,政府采购工作中出现这样或那样问题,都可以从政府采购方式中找到症结,特别是那些采购投诉较多的地方,采购方式管理混乱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。所以,规范政府采购行为,加强对政府采购方式管理,应当作为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的关键环节来抓。 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,加强采购方式管理可以从三个方面着手:一是加强协议供货制度管理。在认真总结协议供货做法的基础上,进一步扩大协议供货范围,这样,既能发挥招标的机制作用,又可解决单位零星购置问题。二是严肃采购方式执行及考核。通过召开听证会等形式,对非招标方式的确定、采购方式变更等情况进行论证。要加强对采购代理机构考核,督促其规定程序、讲求技巧,确保采购方式的实施和价廉物美商品的采购。三是严格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规定,增强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权威性,增强采购方式的审批管理。 明确重点,切实提高部门预算编制质量 部门预算是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基础。因此,要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质量首先要提高部门预算编制质量。部门预算编制内容主要包括两部分,一部分是基本支出预算,另一部分是项目支出预算。基本支出预算编制相对容易,项目支出预算由于没有统一的固定模式,因而项目支出预算也就成为部门预算编制的难点。要加强部门预算论证工作,成立由人大、政协、财政、计划等部门及专家学者参加的预算论证委员会,对预算收入、支出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进行审查论证,努力实现政府年度预算论证从程序性论证向实质性论证转变。在此基础上,财政部门要根据年度可用财力情况,对专项项目进行排序,研究确定专项经费预算的规模等有关专项经费预算安排方面问题,并逐步实现项目预算的滚动管理。对一些投资额较大的项目,推行项目论证制度,增强预算安排的合理性,减少决策失误。坚持分步实施、扎实推进的原则,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编制工作,特别是要细化项目支出预算。要抓紧制定预算编制标准和政府采购标准。要根据部门职能和工作任务的变化,以完成各项任务的基本需要为标准,综合考虑财力水平,分别制定预算定额标准,保证部门正常运转和工作任务的完成。要将按功能划分的支出预算划分到部门,将项目支出预算细化到一个个具体的项目。希望通过以上两个方面的努力,进一步增强预算的透明度,方便人大代表对预算进行审查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,同时增强政府采购计划的可操作性。 切实加强对采购合同的管理 |

